2022-03(下)海口公布民生领域 2021 年典型案例
文 / 韦昌惠
2021年,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市民日常生活中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稳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罚没款2.4亿余元,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市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海南递鲜勃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且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用农产品案案情简述:根据举报线索,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海南递鲜勃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存放国产鲜牛肉、进口冻牛肉等产品,标签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产地。经查,当事人通过某购物APP线上线下渠道批发销售盒装牛肉,其标签与国产省外牛肉实际产地不符。当事人还存在分装销售进口冻肉类产品未在包装上保留原产品全部信息、从事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
处理决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7591.15元,罚款189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琼山椰坤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案情简述:根据商标注册人的举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口琼山椰坤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经查,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海之蓝”“五粮液”“贵州茅台”等专用权的白酒共计146瓶,货值金额共计128793元。
处理决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产品白酒146瓶,罚款206068.8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米丰食品有限公司:从事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按要求备案且受委托生产经营食品案案情简述:根据举报线索,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从事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按要求备案。当事人受安丘潍大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加工47包1.25Kg手撕鸡产品,货值金额235元。当事人从事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按要求备案且受委托生产经营食品。
处理决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和罚款77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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