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社会组织联合会!大同激发社会治理新活力
去年以来,大同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中央政法委决策部署,在省委政法委有力指导下,认真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特别是在试点推进中,坚持把完善社会协同体制作为主攻方向,以建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重要抓手,在政治建会、服务立会、从严治会上狠下功夫,有效增强了社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政治建会,增强社会组织凝聚力
针对社会组织资源分散、分布不均、内容重叠、力量不强等问题,突出党建引领,通过分级整合资源、夯实组织基础、搭建沟通平台,实现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做到思想更加统一、力量更加集中、方向更加明确。
一是分级整合,画出“同心圆”。将社会组织联合会由以往的民政部门牵头,改为市委平安大同建设领导小组牵头,重新组建了大同市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对全市社会组织的统筹协调和服务管理。在各级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的推动下,各县(区)也分别组建了社会组织联合会,各街道(乡镇)和社区依托综治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分别成立了社会组织促进会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的上下贯通和有效衔接。
二是党建聚合,打造“桥头堡”。由市委组织部门牵头,成立全市社会组织行业党委,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以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月”活动为载体,在市县两级社会组织联合会分别成立党总支,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区域性组建等方式,在街道(乡镇)社会组织促进会成立党支部,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党小组,实现了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党建全覆盖,领导全市社会组织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是双向融合,架起“沟通桥”。通过建立社会组织联合会,有效破解过去党委、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联系不够紧密、对接不够顺畅的问题。一方面,联合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能够及时将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传达给各个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力;另一方面,联合会能够有效发挥熟悉了解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研究,向党委、政府反映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特别是反映社会组织的工作情况和问题诉求,更好地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
二、坚持服务立会,增强社会组织创造力
社会组织联合会以精准化孵化、项目化运作、品牌化带动为重点,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效。
一是紧扣供需两侧,实施精准孵化。针对广大群众与社会组织之间因信息不对称、沟通不顺畅导致的服务项目“供需不匹配”问题,由社会组织联合会、促进会和服务中心牵头,定期举办服务项目对接会,邀请社区、社会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多方参加,由社区及居民群众现场提出需求清单、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清单,按照“充分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精准对接。对于群众有需求而无相应社会组织的情况,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专门成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指导帮助新建一批贴近需求、针对性强的社会组织。对于达成意向的服务项目,由社会组织联合会协调有关部门加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去年以来,成功对接120个服务项目,近3万余名群众从中受益。
二是紧扣服务落地,实施项目运作。根据“立项群众定,评审群众议,监督群众抓,验收群众管”的理念,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服务活动实行“项目化管理”。将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专家、群众代表纳入评估“专家库”,建立三方评估体系,对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进行跟踪、指导、评估,年底进行考核验收,切实提高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治理的工作质量。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先后组织3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对获选的优质项目给予最低5000元、最高3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有效激发了社会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力。
三是紧扣典型引路,实施品牌工程。组织“一社区一品牌”创建和定期观摩评比活动,培育了一批以无忧调解、公益课堂、国学修研等为代表的特色服务品牌,打造了迎宾街、御锦源、法华寺等社会组织服务示范社区。围绕创业互助、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纠纷调解、生活救助、减灾救灾、留守人员关爱等群众关注度、需求度高的内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优质服务项目,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治理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效提升。在最新组织的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群众满意的项目达到了90%以上。
三、坚持从严治会,增强社会组织战斗力
以建章立制、激励担当、强化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联合会自身建设,有效解决制约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瓶颈问题。
一是严格制度促规范。制定《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草案)》《社会组织联合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社会组织联合会理事会及监事会制度》《社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11项制度机制,从科学建立、规范运行、严格自律、合作交流等方面,加强联合会自身建设以及对社会组织的指导管理,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管长远。
二是严格奖惩促担当。由社会组织联合会牵头,综合社区、职能部门、群众等意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实绩考评。开展星级社会组织评定活动,对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并给予一星奖励,累积最高可达五星,按级分档给予经费支持。对未有效开展工作、实绩考评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停止拨付并追缴项目经费;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进行挂牌,对连续三年考评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予以注销,其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次担任其他社会组织的负责人。通过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励了一批担当作为的社会组织,清退了一批散漫懈怠的社会组织。
三是严格保障促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社区社会治理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能部门、社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权责,为社会组织赋权减负。全市财政拨付6.22亿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对在社区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实行“零资金注册”。加大社工人才培育,鼓励持证上岗,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达2300余人。去年以来共举办各类专业培训23场次,培训社会组织业务骨干300余名。
(责编:霍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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